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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取费标准

来源: 2022-05-08 09:18:05      点击:

2018建筑规划设计收费参考标准

1、 建筑设计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

(2)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3)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4)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7天内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3个月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6)工程结构封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

(7)工程竣工设计验收或投入使用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5、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建筑设计工作较大返工、修改和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向设计人另外支付相应的建筑设计服务费并适当延长设计工期。

6、 由于发包人原因,要求设计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设计周期定额》规定的周期内提前交付设计文件,设计人在确保设计质量与深度的前提下采取措施予以实现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7、 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人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设计费。

8、 本《计费指导》可作为建设项目编制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估算设计及咨询服务计费额的参考。


 扩展资料

建筑设计服务计费

一、设计服务计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内容和要求,提供设计基本服务与设计其他服务应计取的费用。

二、设计服务计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设计服务计费=设计基本计费+设计其他服务计费

2、 设计服务可采用以投资费率方式计费,也可在部分项目上以投资费率为参照,采用单位建筑面积方式计费或以工日定额方式计费,具体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

3 、按投资费率计费方式计费时,设计计费的“计费额“,可先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取,无投资估算的参照当地同期同类同规模工程项目的经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取。按估算“计费额”计取的设计费为暂估设计计费,最终以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实际“计费额”为依据确定计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费,即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施工机具使用费(含仪器仪表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含检验试验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4、 建筑单体中采取复用设计的,每个复用单体按照单体设计计费的30%计费;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的,每个复用单体按照单体设计计费的40%计费。


参考资料: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取费标准